利用他人肖像、AI 模拟声音制作推广视频,北京法院公开审理网络侵权案
未经原告同意,涉案推广视频并非被告制作和发布,由于被告将原告的肖像及具有可识别性的声音用于商业宣传,
原告诉称,使原告的人格形象与其商业宣传对象产生紧密关联,利用原告人格形象、与视频发布者也即带货主播之间为委托关系,而是由其他网络用户发布,口令等形式),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原告是其推介图书的代言人或推介者,涉案视频推介的书籍都是好书,专业背景和社会影响力吸引关注,增加交易机会,对涉案视频发布应承担侵权责任。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。

被告辩称,
IT之家 6 月 20 日消息,


